洋縣司法局2024年生態環境保護履職報告
2024年,洋縣司法局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緊緊圍繞全縣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大局,嚴格對照《洋縣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明確的職能任務,以法治宣傳為引領、糾紛化解為保障、執法監督為支撐、法律服務為依托,扎實推進各項生態環境保護司法行政工作,為全縣生態環境高質量發展筑牢法治屏障。現將本年度履職情況報告如下:
一、聚焦普法宣傳主業,筑牢生態保護法治思想根基
嚴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將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宣傳納入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點,以“三單兩書”為抓手,推動各普法責任單位切實履行生態環保普法義務,構建起“齊抓共管、全民參與”的生態普法工作格局。
重點圍繞關鍵節點和重點內容開展精準宣傳。在“6·5”世界環境日等重要時間節點前,由縣委依法治縣辦向縣生態環境局等重點單位發出“普法重要工作提示單”,指導其結合工作實際開展主題宣傳、法律咨詢、案例解讀等形式多樣的活動,集中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核心法律法規。依托“洋縣普法”微信公眾號等新媒體平臺,常態化轉發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講話精神、《陜西省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條例》及野生動植物保護等熱點內容。在日常宣傳中注重融合發力,將生態文明建設與法治建設有機結合,既宣講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意義,又解讀破壞生態環境需承擔的民事、行政乃至刑事責任,切實增強干部群眾“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法治觀念。
二、強化糾紛化解保障,構建生態和諧穩定社會環境
全面落實全市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進一步深化矛盾糾紛預防化解工作會精神,指導各鎮(街道)以鎮(街道)綜治中心為主體,整合司法所、派出所、法庭、信訪辦、法律顧問、志愿服務人員等資源力量,在各鎮(街道)全面建成“一站式”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平臺。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在生態環境保護領域的“第一道防線”作用,以村(社區)為基本單元,整合調解員、法律顧問、網格員等多方力量,建立生態環境糾紛常態化排查機制,重點對工業園區、河流沿岸、生態保護區等重點區域開展拉網式排查,實現隱患早發現、早控制、早化解,確保排查全覆蓋、無死角、底數清、情況明。2024年以來,全縣共排查化解各類矛盾糾紛1208件,調處成功1207件,調解成功率達99.91%,其中排查出生態環境保護領域矛盾糾紛9件,已全部調解成功,有效維護了生態環境領域社會和諧穩定。
三、抓實執法監督職能,規范生態環保執法行為
在執法證件管理方面,行政執法監督股嚴格按照《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辦法》規定,對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隊伍執法人員的資質條件進行嚴格審核,組織開展執法證件申領培訓,重點培訓生態環保相關法律法規、執法程序等內容,確保執法人員“持證上崗、亮證執法”。2024年,共為生態環境保護領域執法隊伍審核發放全國統一樣式行政執法證件18個,嚴格按照《陜西省行政執法證件“紅黃綠”管理規定》,對執法證件進行年審,及時清理不具備執法資格人員,有效提升了生態環保執法隊伍的規范化執法水平。
在規范性文件審查方面,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對各部門報送的涉及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政府規章、規范性文件進行合法性審查,重點審查文件是否符合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是否與上級生態環保政策相抵觸,全年共審查相關規范性文件1件,提出審查意見1條,有效防范了生態環保領域制度性風險。
四、深化法律服務供給,強化生態保護法治支撐
將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服務納入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內容,構建全方位、多層次的生態環保法律服務網絡。在法律援助方面,專門建立生態環境損害法律援助“綠色通道”,對因生態環境損害導致合法權益受到侵害且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公民,簡化申請流程、縮短審批時限,確保其及時獲得法律幫助,全年未收到相關法律援助申請。
五、落實統籌協調要求,完成重點工作任務
堅決服從縣委、縣政府關于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統一部署,積極參與全縣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行動,主動配合相關部門開展生態環境問題整改、生態修復等工作中的法治保障工作。針對上級部署的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漢江流域污染防治等重點任務,專門成立工作專班,明確責任領導和具體責任人,定期研究解決工作推進中的難點問題,確保各項交辦任務落到實處。
下一步,我們將進一步強化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舉措:一是深化精準普法,聚焦秦嶺生態保護、生物多樣性保護等重點領域,創新宣傳形式,提升普法實效;二是健全糾紛化解機制,進一步完善生態環保專業性調解組織建設,加強調解員專業培訓;三是強化執法監督效能,規范執法證件動態管理;四是優化法律服務供給,加大生態環保法律援助宣傳力度,提升規范性文件審查精細化水平,為全縣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提供更堅實的法治保障。
洋縣司法局
2025年11月27日